試場及應考規則Q&A 簡諍國文 善意引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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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試場位置 Q︰如何知道在那裡考試? A︰ 一、試場分配表及詳細地點於98年1月9日公布,請至大考中心網站 :http://www.ceec.edu.tw或利用電話語音(02-23643677)查詢。 *准考證 Q︰到考場才發現沒帶准考證怎麼辦? A︰ 一、如果有帶齊申請補發之證件,可於入場前或在當節考試結束前到試 務辦公室辦理申請補發。 Q︰進入試場才發現沒帶准考證怎麼辦? A︰ 一、留在座位,繼續考試,不要慌張。 *考試日程及時間 Q︰學測考試時間? A︰各科考試時間除國文科為120分鐘之外,其餘各科均為100分鐘。每 節考試開始前10分鐘會打預備鈴,此時還不得入場,待考試開始鈴 響,考生即可入試場並作答。入場後除因生病或特殊原因經監試人 員同意外,不可出場。考試開始後20分鐘不得入場,60分鐘內不得 出場。考試結束鈴聲響畢,應即刻停止做答。
*試場內注意事項 Q︰隨身物品要放哪裡? A︰ 一、非考試必用文具以外之其他物品可以放試場設置的「臨時置物區」 內,但監試人員不負保管責任。 二、放置在臨時置物區內之手機或物品不可以發出聲響。
Q︰可不可以帶計算紙? A︰計算紙絕對不可以攜帶入座。可以利用試題本的空白地方計算。 Q︰可不可以飲食? A︰ 一、考試時包括喝水、喝飲料、嚼口香糖、含喉糖(片)等所有的飲食行 為,全都不可以。 二、因生病等特殊原因迫切需要在考試中飲水或服用藥物時,須於考試 前持相關證明向試務辦公室報備。水及藥(物)品要交監試人員保管 ,需用時再舉手請監試人員協助。 Q︰考試中身體不舒服怎麼辦? A︰ 一、身體不舒服或是要上洗手間時,可舉手向監考人員反映,經同意後 ,在監考或試務人員陪同下,才可以離開試場。 二、經治療或處理後,如果考試時間還沒結束,可以繼續考試,但不延 長時間或補考。 Q︰考試中發生違規怎麼辦? A︰ 一、除非監考人員禁止,否則可以繼續作答。 二、有問題等到考試結束後再向監考人員或試務辦公室反映。
★其他學測相關問題,不妨先查詢學測簡章,大多可找到解答。如有進一步問題,可上學測官網——大考中心網站瀏覽或電詢。
【資料來源/大考中心;資料整理/校園博覽會小編】 |
- Jan 09 Fri 2009 14:3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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