補習班師資 教局擬納入評鑑

自由 更新日期:2010/10/06 04:11 簡諍國文   善意引用

〔記者邱紹雯/台北報導〕宛如肥皂劇般的「補教人生」引起各方譁然,也令不少家長憂慮。台北市教育局有意推動補習班評鑑,並將補習班的師資也納入評鑑項目,對「優質」補習班給予認證,提供家長作為選擇的依據。

台北市教育局主任秘書馮清皇表示,目前正研擬重新檢討補習班管理政策,計畫推動補習班評鑑與補習班師資認證制度,鼓勵業者主動認證,對招生有幫助;另也規定業者4年內必須強制接受評鑑一次,將補習班納入整體規範。

馮清皇說,確切的評鑑項目仍需邀集學者專家與業者共同研商,他說,學校老師若發生婚外情糾紛,可依教師法送教師評審委員會處理;但現行法令對補習班老師根本無法可管,也建議能研議修法,並推行補習班老師認證制,對違反相關規定的老師取消執照,約束老師的個人行為。

除此之外,台北市法規會也正研討對違法補習班加重罰則,依現行規定,補習班違規的處罰對象是「機構」,而非「機構創始者」,對「大企業型」的補習班不痛不癢,日後要改由直接從個人口袋罰錢,才會感到「痛」。

對 於教育局有意介入補習班的管理評鑑,家長團體與補教業者反應兩極。劉毅補習班主任黃旭睦認為,若是審核補習班的立案與安全無可厚非,但若是要對老師或課程 審核,質疑「標準在哪」﹖他說,課程對學生有無幫助、老師教得好不好,決定權應該在學生身上。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謝國清則樂見其成,也建議應促使業者 發展自律公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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