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費券》10歲孩子這樣用3600
【聯合晚報╱洪淑惠】 簡諍國文  善意引用

一聽到自己也分配到3600元的消費券,翰翰的眼睛就發亮了。馬上不再追問,哪天是可以買禮物的聖誕節。他立即開始數算著:要拿四百元消費券加上積蓄,就可買電玩「火影忍者」第三代卡帶。

長期在銀行服務,林爸遇到錢財的事,總不忘給兒子機會教育,但對消費券,他決定給兒子一個思考的機會。他說:「3600元全是你的,你可以自己決定如何花。」兒子翰翰樂得在餐廳、書房,不斷地轉圈圈、跳上跳下,難掩興奮。10歲的翰翰頭一回有這麼大筆財富可自由運用。

但林爸和林媽倒沒停下對消費券的討論。林爸說著,前兩天看到一個乞討的中年人,身邊立了一張牌子,說自己不是好手好腳不努力,而是情勢逼人,失業兼失去家人,很是可憐。林媽也應和說,是呀,往年這時總要捐錢給公益團體的。雖然不太欣賞口足畫家半強迫式地寄卡片、作推銷,但既然有政府免費奉送的3600元,也認捐口足畫家的卡片吧…

林媽繼續說著,資助一個台灣的小朋友念書,一個月只要一千元;而一個月捐七百元,就可幫一個外國小朋友有書有鉛筆好上學,還可以挖水井種菜種米呢。

原本在一旁像小猴子般跳著的翰翰突然靜了下來說:「那我也要捐錢。」爸媽有點小驚訝地看著兒子,索性跟他說:「你捐多少,爸媽就捐多少。」不無帶點挑戰的意味。沒想到才念小四且數學不錯的翰翰,飛快地唸著數字:「我只需要四百元買火影忍者,然後留一千二給家裡用,其他的兩千元就捐給可憐小孩。」

可是他有個但書,他要捐給台灣的可憐小孩,因為住在很遠國外的小朋友,「我實在不認識」。最後決定,林爸依往例捐兩千給南部一家育幼院,兒子捐兩千給台北一個未婚媽媽之家,媽媽則負責捐給國外小朋友。

林爸務實地說,與其高調地強迫小孩捐錢作公益,不如製造機會讓孩子有心有力幫助別人;當然也別忘記拍拍手誇獎孩子「慷慷又有愛心」。且捐消費券作公益可抵稅,還頗划算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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