類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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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查事項 |
考試前 |
1.好好保存准考證 |
2.仔細閱讀簡章、准考證上的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及注意事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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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注意身體保健及安全,盡量避免出入公共場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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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查詢考試地點,98年1月9日公布(www.ceec.edu.tw或02-23643677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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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試前一日 |
5.查看試場位置(98年1月20日下午2點至4點) |
6.熟悉前往試場的大眾運輸工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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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試當日 |
7.帶准考證 |
8.另備准考證補發證件,與准考證分開放(以防萬一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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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.檢查文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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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-1.黑色2B軟心鉛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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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-2.藍色或黑色(0.5mm~0.7mm)的原子筆或鋼筆或中性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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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-3.橡皮擦、修正液或修正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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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.記得帶手錶(不可以有計算、記憶、通訊的功能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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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試場前 |
11.檢查准考證、文具是否帶在身上 |
12.取消手錶的鬧鈴設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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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.書本、MP3、翻譯機、計算紙等物品放在試場設置的臨時置物區,不可以隨身攜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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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.手機交給陪考親友,或取出手機電池放在試場的臨時置物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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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答時 |
15.核對座位標示單、答案卷、答案卡上的號碼和自己的准考證號是不是一樣 |
16.確認座位、試題及答案卷、卡後,不用等監考老師宣布,就可以開始作答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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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.考試時不可以嚼食口香糖、喝水、吃東西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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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.考試時如果身體不舒服或是要上洗手間,可舉手向監考老師反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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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.考試結束鈴響畢立刻停筆,絕對不可以再繼續作答(含補畫卡或擦拭答案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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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.繳交答案卷、答案卡及試題本一定要當面交給監考老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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