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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文作文 「小看學生不會寫論說文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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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/02/12 | |||
【聯合報╱記者陳智華/台北報導】
大考中心昨天公布大學學測國文非選擇題評分標準,閱卷召集人謝海平指出,考生寫作文必須提到大法官、台大校長,及自己所見所聞,來談「學校和學生的關係」,三者俱備,且寫得不錯,可拿A等以上;忽略其中一項就算寫得很不錯,最多只能拿到A-。 逢甲大學中文系教授謝海平指出,外界質疑高中生不會寫論說文,是「小看學生」,「無法作答情形不太嚴重」;至於學生怕選錯立場影響分數,他強調,已提醒閱卷委員不能有預設立場,不論挺法官或挺校長,只要考生論述言之成理即可。 謝海平也說,作文需要提到大法官解釋及台大李校長反應,如果學生沒談到,但文中只要提到學生申訴、訴願等就「從寬認定」,視同碰觸題幹。 他表示,作文廿七分,評分分三等九級,目前試閱四十五份考卷,多數學生寫作不是少了大法官、校長意見,就是自己經驗,得到B等較多;少掉一部分還寫得好的人,最多會得到A-,也有人三部分都談到,且言之有理,得到A等。 雖然文體不限,謝海平說,因題目的關係,抒情部分頂多只能描述自身經驗,「內容很難有創意」;多數學生都是調和的意見,認為學校學生要和諧,必須溝通、相互體諒。 在親身感受方面,他表示,有學生談到透過班聯會蒐集意見,或跟導師溝通等;學校申訴管道用完了,才使用校外的管道,是很多學生共同論點。 非選第一大題要求考生閱讀朱光潛「對一棵古松的三種態度」中的一段文字後,回答兩個小題。謝海平說,評閱重點在檢視考生對三種態度的優劣所做的評論,以及重新命題的適切度及理由。 第二大題要求考生閱讀引文(蘇軾「赤壁賦」中一段)後,回答三個小題。評閱重點首在檢視考生是否提及曹操及其事功,生命短暫與渺小兩個面向,及學仙求道或其相關意涵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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