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文作文爭議 釋憲案入題 考生叫苦 校長非議

中時 更新日期:2011/01/29 03:41 葉芷妘、林志成/台北報導

中國時報【葉芷妘、林志成/台北報導】簡諍國文   善意引用

前天學測國文作文以剛出爐十天的大法官會議六八四號解釋為基礎,要考生以「學校和學生間的關係」為題發揮,考生哀嚎遍野,也有校長也不以為然。但教育部高教司長何卓飛表示「並無不當」,這告訴考生,即使在考試時間,也不能只是關在書房苦讀,還是應該知道外界發生什麼事。

東 華大學校長黃文樞直呼:題目出的太不恰當!他說,大學有大學自治的範疇,大法官解釋是針對大學,以高中生來講,還沒進入大學,不會有深刻體會和思考,考生 要怎麼做論斷?由於東華大學二○○四年發生龔姓學生遭學校退學和校方打行政訴訟,針對學測國文作文大法官釋憲入題,黃文樞特別有感而發。

世新校長賴鼎銘則是讚賞出題老師,認為老師蠻高明的,相當佩服。他說,命題老師的用意應該是不希望學生是書呆子,要關懷時事,天天注意記者報導的事件,鼓勵學生還是要關心社會上發生的事情。

不過,賴鼎銘也呼籲改試題的老師,不要用法律專業的角度來批改學生的作文,要以考生是否用學校的例子或是日常生活經驗來答題,做為批改試卷的標準。

再興高中李姓同學表示,有看過大法官解釋文的新聞,但還是不知道題幹描述的內容,更不知道要怎麼下筆,很難判斷要寫台大校長李嗣涔的看法、法官的解釋文做分析,或是做兩方的平衡論述。

靜修女中考生魷魚(化名)也說,新聞離考試時間太近了,新聞才出來十幾天,就出現在考題裡面,即使有看過,也沒有時間去瞭解。

何卓飛則表示,這個釋憲案跟考生進入大學後的生活密切相關,而且題目中有引言,要考生去分析學校和學生之間的關係,不難理解;從考作文的角度來看,「沒有不恰當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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