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、引導寫作(占27分)
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做出第六八四號解釋,認定大學生如不滿學校的處分,有權可提起訴願和行政訴訟。臺灣大學李校長表示,依據《大學法》的規定,學校在法律的範圍內有自治權,學生也有很多申訴管道;大法官做出這項解釋,可能造成學校和學生之間關係的緊張。學校是教學的地方,學校和學生之間的關係,應如何維持和諧,避免陷於緊張,而影響教學活動,是學校和學生雙方面都應關心的問題。
對大法官的這項解釋和李校長的反應,以你在學校的親身體驗或所見所聞,請以「學校和學生的關係」為題,寫一篇完整的文章。文體不拘,文長不限。
我站在空曠的學校禮堂舞台上,腦海裡迴盪的,全是這段時間裡,為了校際公演,幾次與學校行政體系折衝的畫面,熱淚在眼眶中醞釀,我極力克制不讓它落下……
當我們班決定把「杜蘭多公主」作為校際話劇公演的劇本,以此作為演出曲目,並由班長獨唱「公主夜未眠」名曲的消息傳出,一時間我們班就成為全校注目的焦點,「會不會太浪費時間?」、「唱出來真的能聽嗎?」太多的耳語,在校園中流竄著,一再考驗著我們的決心。我沒有班長的美聲天籟,也不像學藝股長,擁有巨筆化乾坤般改編劇本的能耐,但身為總務股長,看著自己兄弟們拼命的練唱,為他們向學校爭取最好的練習環境,總該是我能做的吧,孰料,苦難就此開始……
「這教室已經規劃給高三同學晚自習!」、「視聽教室必須另外申請!」、「留校不能超過晚上十點!」、「九點之後,請你們把音量降低,高三同學被你們吵到不能讀書!」
學校越來越多的要求逐漸消磨著我的耐性。就在第九次,學校總務處又要我們換地方演練時,我憤怒的拳頭握緊,將要擊向經辦人員的桌面時,一雙溫柔而堅定的手將我的衝動握住,一回頭,是班導理解卻又制止的眼神:「別生氣!老師不是說過,生氣一分鐘,損失六十秒的幸福,人生的數學題都不會算了嗎?」,「你先換地方,老師陪你跑申請流程!」
在班導全力支持下,我們練習的場地,總算塵埃落定,有個固定場所。我也發現以往在我眼中食古不化、缺乏魄力的班導,原來有他堅定卻柔軟的一面,「教學!教學!」此刻才真的是「教與學」的結合,學校教育是人格養成最重要的階段,我逐漸瞭解以往極度厭惡的「制度」,絕不是只有單向的「約束」,它還有另一層「保護」的意義,端視當事人如何與「制度」互動罷了。
我站在空曠的學校禮堂舞台上,我那群兄弟,馬上就要登台,今夜「王子可安眠」……
(本作品感謝補教協會簡諍老師現場示範寫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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